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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成品检查井国标

发布时间:2023-05-22 18:49:37 浏览: 作者:精石环保

PE成品检查井国标

PE成品检查井是一种新型的管道接头,它具有耐腐蚀、耐高温、耐压力、耐磨损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为了保证PE成品检查井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下面就来介绍一下PE成品检查井的国标。

一、标准编号

PE成品检查井的国标编号为GB/T 19472.1-2004,其中“GB”代表国家标准,“T”代表塑料制品,“19472”代表PE成品检查井的标准编号,“1”代表该标准的第一部分,“2004”代表该标准的发布年份。

二、标准适用范围

GB/T 19472.1-2004适用于PE成品检查井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该标准规定了PE成品检查井的分类、材料、结构、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三、标准内容

1.分类

PE成品检查井按照结构形式分为圆形、方形、矩形、梯形等多种类型。

2.材料

PE成品检查井的材料应符合GB/T 15558.1-2015《塑料管道系统用聚乙烯(PE)材料 第1部分:聚乙烯(PE)复合材料》的要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耐压力性、耐磨损性等性能。

3.结构

PE成品检查井的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承载能力。检查井的底部应设置排水孔,以便排除积水。

4.尺寸

PE成品检查井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根据管道的直径和深度确定。检查井的高度应不小于1.2m,底部直径应不小于0.6m。

5.技术要求

PE成品检查井的制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检查井的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的缺陷和裂纹。检查井的连接应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连接处应无渗漏。

6.试验方法

PE成品检查井的试验应符合GB/T 19472.2-2004《PE成品检查井 第2部分:试验方法》的要求。试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密封性能试验、承载能力试验等。

7.检验规则

PE成品检查井的检验应符合GB/T 19472.3-2004《PE成品检查井 第3部分:检验规则》的要求。检验应由生产厂家或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8.标志

PE成品检查井应在表面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9.包装、运输和贮存

PE成品检查井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碰撞和挤压。检查井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四、结论

PE成品检查井国标GB/T 19472.1-2004规定了PE成品检查井的分类、材料、结构、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为PE成品检查井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提供了标准化的依据,有利于保证PE成品检查井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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