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施工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某地区进行排水沟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排水沟施工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察、施工、材料采购等。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二、工期和工程款项
2.1 工期:本工程的工期为(具体时间),双方应按照工期要求进行施工。
2.2 工程款项:本工程总金额为(具体金额),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预付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如下:
- 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
- 完成工程总量的60%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 完成工程总量的100%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20%作为尾款。
2.3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提供相应的收款账户信息。
三、质量要求和保修期
3.1 施工质量: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承担一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3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工程相关的商业秘密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因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