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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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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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拟对其所属建筑物进行排水系统的改造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双方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甲方建筑物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工程。
1.2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工程期限。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3.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3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返工、修复等责任。
第四条 工程费用
4.1 工程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4.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1)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50%作为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20%作为尾款。
4.3 工程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设计费、监理费、设备采购费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6.2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