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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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其现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现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清洗、疏通、修复、更换等工作。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开始日期:(具体日期)
2.2 工程完成日期:(具体日期)
第三条 工程费用
3.1 工程总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支付工程款的70%作为尾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保修
4.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4.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工程保修期为(具体时间)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将负责免费修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日工程款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7.1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7.2 合同解除: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时间)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