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其位于(地址)的建筑物进行排水管道的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甲方建筑物进行排水管道的安装工程。
1.2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验收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期限为(具体时间),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2.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限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 工程费用
3.1 工程费用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
3.2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3 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为:(具体结算方式)。
第四条 材料和设备
4.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和设备。
4.2 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采购款项。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5.3 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7.2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
9.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合同变更无效。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发生不可抗力等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
10.2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部分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