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改造施工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其现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1.3 工程内容:对现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清理、修复、更换等工作。
1.4 工程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工程费用
2.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行到50%时,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40%;
(3)工程竣工前,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30%。
三、工程质量和验收
3.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3.3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及时进行整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四、工程保修
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限)。
4.2 在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保修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提供维修服务,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每延期一天工程款项的0.1%。
5.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为每延期一天工程款项的0.1%。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