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堵漏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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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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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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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沉井堵漏工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沉井堵漏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沉井堵漏材料的选用、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现场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监督等。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开始日期:(具体日期)
2.2 工程完成日期:(具体日期)
第三条 工程费用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费用为:(具体金额)人民币。
3.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费用的50%,工程完成后支付剩余的50%。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4.2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具体时间),在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免费修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日工程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双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工程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