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施工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排水沟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排水沟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挖掘、铺设管道、安装排水设备等工作。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二、工期和工程款项
2.1 工期: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具体天数)内完成工程。
2.2 工程款项: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款项的(具体比例)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的(具体比例)。
三、质量要求
3.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2 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四、工程变更和索赔
4.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因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差额。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应承担因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差额。
4.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调整。
五、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为每延迟一天工期的(具体金额)。
5.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六、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